公告/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路面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3_10442823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投资金额:2544.0万元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由新疆北新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绵阳市境内,项目起于青川县骑马乡,设置骑马枢纽互通与已建G75广甘高速相交,接既有G75兰州-海口高速公路川甘界至广元段,经青川板桥、孔溪、瓦砾、黄坪、大坝、蒿溪、乐安寺、三锅、桥楼、青溪、平武高村、古城、龙安,止于平武县母家山,设平武枢纽互通接拟建G8513九寨沟至绵阳高速公路。项目初设批复线路全长91.127Km,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全线桥梁总长36.5Km,隧道总长30.9Km,桥隧比74%。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路面水泥采购招标。此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为GPLMSN。
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后3个月
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名称包件号数量(吨)交货地点
P.O42.5普通硅酸盐(散装)GPLMSN51000黄坪、桥楼、古城拌合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具备采购物资的供应经验,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早于2018年10月30日。
财务能力要求:
(1)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
(2)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营业额超过6000万元。
以代理商投标的,所代理的生产商满足本条条件(1)
业绩要求:
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单个合同水泥总量应不低于5万吨)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质量要求:
(1)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水泥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后的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检测报告,生产的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代理商:以代理商投标的,所代理的生产商需满足本条条件(1)并具有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投标项目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以独立投标人身份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生产商授权不得超过两家代理商;代理商若中标,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供应其授权厂家的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参与报名。
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介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8日9时00分-10时0分,递交时递交人需手提供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手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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